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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所办理应届毕业生在蓉入户的条件和程序

来源:    2008-06-03 15:22:34


四川省人事厅外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

办理应届毕业生在蓉入户的条件和程序

 

凡属大专及以上层次的应届毕业生,均可以其个人或其单位的名义委托我所代办其在蓉入户手续;对于硕士以上层次的毕业研究生,可在成都先入户、后就业。其具体程序如下:

 

一、签订《就业协议

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先由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用人单位”栏签字盖章,再由我所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栏签字盖章。将已签署的《就业协议》一份交给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一份交给用人单位,一份本人保管。

 

二、毕业后持学校报到材料到我所报到

材料包括:1、《报到证》;2、《户口迁移证》;3、《毕业证书》复印件;4、身份证复印件,并请于显著位置注明本人身高及血型;5、一张一寸标准照片(黑白彩照均可),并请于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办理私人户口仅需前三项材料)

到我所报到的同时,确定所上户口类型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三、领取户口及办理身份证

如办理私人户口(注1,与我所电话联系确认后一周内到我所领取《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和《成都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派遣入户通知书》。届时,由本人凭这两份公函与所上私人户口薄户主一同持私人户口薄到其所属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如办理集体户口(注2,请主动与我所电话联系确认后尽快到我所自带户口到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办证中心(江汉路15号)指定地点拍摄身份证专用照片并办理新身份证。

 

1

公安局对入私人户口薄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四点:1、持有成都市人事局的入户公函;2、与所上私人户口薄的户主是亲属关系;3、工作单位在成都(需提供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与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4、在所属辖区长期居住(由所属辖区街道办事处出具书面证明)。

2

集体户的管理有以下要求:1、户口薄原件由我所统一管理,如需使用时可到我所借出原件,但必须于一周内归还;2、人事档案必须由我所管理,在户口关系转出以前人事档案不得转出;3、本人必须与我所保持联系,如果联系方式变更或到外地长期居留,必须及时通知我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走马街68号锦城大厦8楼

联系电话:(028)86725983 86675599转816 传真:(02886720127   邮编:6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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